公司公告
公司總機:0755-88822469 83367289 82999569
OEM與工廠事務:吳小姐 0755-83367289
媒體與公共事務:徐先生 0755-82999569
產品技術與售后:廖小姐 13723725086
批發與琴行加盟:吳小姐 18588458289
公司地址: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平湖街道任屋路81號B棟301
生產工廠:在廣東/江蘇/北京擁有5個提琴制作工坊;在深圳/東莞有2個配件工廠
關于供應商供貨標準的公告
至供應商函
尊敬的合作伙伴:
非常感謝您為青歌提供的優質產品與服務,感恩一路的陪伴與共同成長。
應銷售平臺、深圳工商部門的要求,按照《產品質量法》、《深圳標準化條例》的要求,麻煩以下事項,請各樂器類的配件供應商支持:
一、訂制類的青歌品牌產品要求:(主要是弦類)
1、用青歌品牌的包裝。
2、貼上“青歌”的防偽商標。防偽商標麻煩貼在商品背面,以盡量不貼到文字為準。
3、如包裝上沒有必要的標識,麻煩打印相關的產品標識,貼在產品上面。(如一套二根、一套六根這樣的標識)
二、公版類產品:(沒有任何商標的,我們稱之為公版):
1、貼上《合格證》。由供應商打印《合格證》,貼在產品的包裝上面,《合格證》的樣式,請向我們索取。如果沒有能力打印,也可以向我們索取由我方提供的《合格證》。
2、在產品上面,標識清楚可區分性的商品的必要的屬性。(如顏色、尺寸、材質等)
三、供應商品牌的產品:(供應商品牌的商標)
1、產品標識:包裝上必須以用中文標識清楚A商標、B品名、C型號、D地址、E聯系電話、F執行標準,G產品合格標識共七項,一項不少。
2、如果純英文包裝,或者不是用中文標識,或者這七項少一項的,按公版類產品,貼貴方的《合格證》,也可以貼我方的《合格證》,如果需要我方的《合格證》的樣式,請向我們索取。
四、我方的產品驗收標準:
1、必須有《送貨單》,送貨單上標明具體的哪個款式的產品詳細的數量。
2、包裝要求:未達到以上標準的合作者,原諒我方無法繼續合作下去。
A、必須要有中文標識《合格證》、執行標準(如貴方無,請向我方索取)。
B、不同的產品、型號、顏色,利用不同的包裝。
C、標識清楚:必須是中文標識,而且不同的產品,如果萬一只能是相同的包裝,也必須另外打印標識,標識清楚。
D、套裝產品:必須一套一個包裝,不接受單個的部件、零件,由我方來組裝成套裝。
E、一定要有包裝,我方不接受裸裝的沒有包裝的產品。包裝時,不同的產品、型號、尺寸、材質,必須用不同的包裝或標識清楚。
F、發貨包裝:發貨提供《送貨單》,在外裝時不同的型號、尺寸、材質等,發貨時必須另外有不同的小包裝再包裝,以方便我們的倉庫驗收。
麻煩各合作伙伴回復我們,是否有能力執行?以方便于我公司作為長期合作之參考,謝謝!!
深圳青歌樂器有限公司
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